碳交易标的物的种类——信用
作为碳交易标的之一的信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根据《京都议定书》项下清洁发展机制设立的清洁发展机制设立的核证减排量(CER)、根据《京都议定书》项下联合履约机制设立的减排单位(ERU)、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设立的清除单位(RMU)和自愿减排量(VER)等。
2.1 核证减排量(CER)
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是根据《京都议定书》项下的清洁发展机制所发放的碳减排单位,每一CER代表着1吨二氧化碳当量(1tCO2e)的减排。根据《清洁发展机制的模式和程序》的规定,“核证的排放减少量”或“核证的佳品量”是指按照第十二条及该条之下的要求以及这方面的模式和程序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单位,等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该当量使用第2/CP.3号决定所确定或随后根据第五条修订的全球升温潜能值计算。
2.2 减排单位(ERU)
减排单位(Emission Reduction Unit,ERU)是根据《京都议定书》项下的联合履约机制所发放的碳减排单位。每一ERU代表1吨二氧化碳当量(1tCO2e)的减排。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六条联合履约机制的规定,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可以向任何其他此类缔约方转让或从它们获得由任何经济部门旨在减少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或增强各种汇的人为清除的项目所产生的减少排放单位。
2.3 清除单位(RMU)
清除单位(Removal Unit,RMU)是根据碳汇项目(Carbon Sink)而产生的碳减排单位。所谓的碳汇指的是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过程、活动和机制。每一RMU代表着1吨二氧化碳当量(1tCO2e)的减排。清除单位是附件一缔约方根据《京都议定书》第3条第3款和第4款所采取的基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及森林活动(LULUCF)而发放的单位。根据《马拉喀什协定》的规定,“清除单位”是指按照第13/CMP.1号决定(分配数量的核算方式)附件中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单位,等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该当量使用第2/CP.3号决定所确定或随后根据第五条修订的全球升温潜能值计算。
4.自愿减排量(VER)
自愿减排量(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VER)指的是基于项目产生的,不以履行强制性减排义务为目标,并非依据《京都议定书》等国际规则设立的碳减排单位。为了确保VER的真实性,很多非政府组织、相关机构设立了各种标准对VER的项目范围、核实审查、计算等进行规范。